长宁区完成学校卫生重点检查工作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贯彻卫生部2010年学校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沪卫卫监 [2010]75号)文件精神,我所于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在所领导的支持下,全面开展对辖区内67所学校进行全覆盖检查,共出动监督员146人次,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4份。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和生活设施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学校总体情况较好,在传染病防治管理方面,学校均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校晨检制度,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传染病病愈返校都能进行管理,尤其是中小学校在这方面管理较好,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病愈后必须经医院出具痊愈证明方可进入学校上课。检查中查见区疾病控制中心对学校卫生老师进行卫生知识和传染病防治宣传等培训的书面记录,在学校“甲流”和“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中,学校通过校园广播、电子屏幕、校园宣传栏等各种方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同时学校还对学生开设健康教育课,使学生能较好地掌握卫生知识,提高学生自我防病能力。
学校饮用水水源均来自市政集中式供水,学校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的有52所,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产品均有卫生许可批件。检查中,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环境整洁,水箱(蓄水池)加盖加锁,无杂物堆放,水箱(蓄水池)有专人负责,查见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记录,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水箱水水质检验合格报告,清洗水箱(蓄水池)的单位均能提供上海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卫生备案证明。
今年有23所学校进行了防震加固,根据本次专项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进行监督监测。检查中大多数学校教学环境符合卫生要求,能按照《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各项卫生标准执行落实。23所学校共监测161项次数,合格158项次数。
通过对学校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工作,学校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学校领导对学校卫生管理更加重视和关注,但尽管如此,在检查中仍存在着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监督员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为更好地规范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卫生监督员还需要加强对学校的日常监督、指导和服务,使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水平能进一步提升,真正确保学校一方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