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启动2009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依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卫生局布置的相关工作要求,长宁区卫监所于
会上,卫生监督员对去年新颁布实施的《护士条例》进行了宣贯,同时对今年护士执业注册换证工作的目的、要求、对象、需要提交的资料以及时间节点进行了讲解与布置,尤其对与往年相比有所变动的地方,涉及注册的有效期、增加护士执业地点、上交的材料明细等方面作了强调说明。会后,卫生监督员对医疗机构提出的具体操作细节予以现场解答。
今年的护士执业注册换证工作是《护士条例》颁布实施后的第一次换证工作,长宁区卫监所将积极做好指导、解释与服务工作,确保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