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能力建设 提高执法质量 提升执法水平
——长宁区卫监所邀请区人民法院来所培训为了切实落实长宁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要求,提升卫生监督员依法执法的意识和规范执法的能力,根据所2009年业务培训工作计划,本月17日特邀请长宁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张旭庭长来所授课。
“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来检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是否经得起审查?”,张庭长的开场白简洁、明确、掷地有声。两个小时的授课,理论结合实践,既介绍了行政诉讼的概念、基本原则、受案范围等基础知识,同时又结合其自身近二十年的审判工作中承办的行政诉讼案例,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方面深刻剖析了行政机关诉讼案件的败诉原因。此外,针对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张庭长还介绍了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等行为的概念、条件、程序、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通过此次讲课有力提升了我所监督员在承办行政处罚案件中依法实施、规范制作文书的强烈意识,也为全所监督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课后,我们邀请张庭长参加所的疑难问题讨论会,专题讨论我所近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换证工作结束后在注销许可证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许可证的有效期限认定、注销的法定事由、文书制作要求、公告方式等问题,从专业法律的角度来寻求解决,以便更好地清理和整顿辖区内公共场所服务市场,保障其健康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继续采用迎进来的方式,借用外脑和相关部门的专业知识,开拓思路,以服务我所卫生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