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流程
一、举报投诉人
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提出举报投诉事项。
二、登记、拟办
办公室信访岗登记在案;
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
重要案件由分管业务所长阅批,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调查处理
承办科室开展对举报投诉事项的调查,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书面意见,并草拟书面答复,由科室领导审核后,返还办公室信访岗,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所长审批;
情况复杂需延期处理的,由科室领导审核后报信访岗备案;
办公室信访岗督促承办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举报投诉事项的处理。
四、答复
在处理决定作出后及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处理意见;(对具名举报,根据举报投诉人所留联系方式采取电话答复、书面答复或其他形式答复)
对交办举报投诉事项,向交办的上级部门报告处理情况。
五、归档
办公室信访岗将办理中形成的文书、证据材料整理后归档。
六、查询
对举报投诉事项办理情况的查询提供便利。
七、涉及卫生监督员违法执法的举报投诉事项由本所卫生监督稽查小组调查处理。
上一篇:投诉举报案(事)件受理范围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