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科科室职责
1、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合议、结案、复议、诉讼、强制执行、归档等;
2、承担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投诉监督员的调查处理、科室业务工作沟通联系、监督员通讯抽查、许可、监督、处罚文书质量抽查、现场监督质量抽查等);
3、实施技术委员会常务工作:制定技委会工作计划总结、监督员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安排、学生生产实习安排、考评、科研工作管理、监督员外出学习、论文交流管理、业务技术人才培养等;
4、承担监督员管理工作:上岗培训、继续培训、聘、解任、证件管理、标识管理等;
5、负责法律法规、标准的收集、更新、管理;
6、顾客满意度调查和分析;
7、健康证发放管理;
8、接办所和上级下达的突击性、临时性任务、工作;




